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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速通 - 汉语词语词典 › 词语 › 按察司
提刑按察使司,明清官署名。明置,主管一省司法事务。以按察使为主官, 秩正三品;副使、佥事无定员:其秩分别为正四品与正五品。提刑按察使司的内部分设经历司、照磨所、司狱司。经历司掌收纳文书与勘察刑名之事,置经历、知事各一人;照磨所掌照刷案卷,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;司狱司,掌检察监狱事务,置司狱一人。清沿置,其职掌与内部组织与明同。有观点认为,明代并不使用“提刑按察使司”的称呼,《明史》的相关记述是对提刑按察司的误称。《清史稿》中,除使用“提刑按察使司”的称呼外,也多处称“按察使司”。 — 拼音 àn chá sī,更新 2026-07-13 13:31:46
| 拼音 | àn chá sī |
|---|---|
| 拼音字母 | an cha si |
| 首字母 | acs |
| 注音 | ㄢˋ ㄔㄚˊ ㄙ |
| 注音符号 | ㄢ ㄔㄚ ㄙ |